山東樂享財稅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網站
代理記賬許可證:DLJZ37011220180010
企業名稱:山東樂享財稅管理有限公司
專線:400-6979-788
手機:15069135988
郵箱:3522731887@qq.com
網址:www.guipingjia.com
地址:濟南市歷城區花園路101號海蔚大廈1902室
問:
我公司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自成立以來經營形勢一直良好。今年又先后對外投資聯合成立了兩家企業,其中,一家企業是和自然人鄭某共同出資成立的合伙企業,另一家是和A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居民企業)。請問,我們公司從這兩家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
一、從合伙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第二條規定,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三條規定,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具體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按照《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前款所稱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業分配給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
從上面的規定可知,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的是“先分后稅”的原則。合伙企業本身沒有繳納所得稅的義務,而是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按其合伙人的身份確定是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是繳納企業所得稅。這里還應當注意一個問題,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并非只是分配給合伙人的所得,還包括合伙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你公司從合伙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屬于沒有繳稅的所得,即稅前所得,應并入你公司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當中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合伙企業當年有利潤而未分配的,也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從有限責任公司分回的投資收益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從上面的規定可知,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應就其取得的所得以本企業的名義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企業的股東,即投資者從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屬于稅后所得,因此,國家規定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所以,你公司從有限責任公司分回的投資收益不需要再繳納企業所得稅。
來源:稅屋 作者:李霄羽